爸媽好難!幼兒園停課「學雜費照收」 家長怒噴:很不合理!

全台三級警戒延長到7月26日,公私立幼兒園在此期間都停止到校上課。台中市大里區有家長收到私立幼兒園通知單,要收取6、7月雜費共1萬800元。家長們對此都非常不滿,台中市教育局表示,按照教育部規定,學雜費不用給家長退費,但很多家長無法接受這一規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最近台中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怨2公社」po文說,6、7月孩子一天都沒有去幼兒園上課過,收到的幼兒園通知單上卻寫著,配合政府政策,學雜費是支付教保活動相關人事等費用,依照規定可收,「否則本園確有難以發放員工薪資之窘境,且本園幼教老師生活必陷入困境」。

原po表示,孩子沒有去上學,沒使用園方資源,也沒有線上課程,卻還要收費。雖然園方表示1萬800元如果早繳可只繳8000元,但還是無法接受,況且小孩沒有上學後,家人就請了無薪照顧假,根本沒有收入。5月沒有退費就算了,沒想到7月還要收費。而且這應該是老闆自己的責任,怎麼找家長呢?

 

▼事件中的幼兒園余姓園長表示,按照教育部規定,可以收雜費來當作員工薪水及各項費用開銷。因為該園學雜費不是在學期初就收,而是按月收的,根據勞動部的規定,疫情期間不能放老師無薪假、不能減薪,光每月薪資支出就近200萬元。

 

針對學雜費,教育局表示,在幼兒園的收費中,學費及雜費為入園時即應繳交的費用,支用於人員薪資等人事費用及設備、場地租金等基本維運費用。防疫期間幼兒園應該配合部分家庭需求提供教保服務,確實有相關必要支出,因此幼兒園因疫情停課期間,依規定未要求園方退還雜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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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Facebook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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